马克思主义学院分管科研和学科建设领导岗位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管科研和学科建设领导在遵守我国法律和科研法规前提下,按照我校和我院制定的章程目标进行科研和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管理相关工作

1.协助院长分管科学研究工作,综合把握马克思主义学院科学研究建设总体方向。

2.在学院领导下,经民主协商后集中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政策。

3.规范化进行科研工作管理,与学校科技处高效对接,及时精准向学院教师通报相关政策和信息,做好科研信息上传下达和解释帮扶等工作。

4.按照学校和学院两级要求,组织进行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以及其他各类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5.按照学校和学院两级要求,组织进行国家级奖励、省部级奖励、市厅级奖励以及其他各类相关奖励申报工作。

6.协助院长组织主办、协办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国内学术活动,推动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推荐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

7.按照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和学校科研考核要求组织推动学院教师发表高质量高水平论文(CSSCI以及核心期刊等),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术研究高地和品牌。

8.按照学校和学院两级要求,进行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完善研教一体、产学结合体制机制。

9.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政策宣讲和部分管理工作,确保科研经费运行合法合理同时高效运用,配合学校审计工作,严守财经纪律。

10.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进行好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进行好年度科研考核准备工作,完成好年度科研材料整理、总结和归档等相关工作。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工作

1.协助院长分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工作,规划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主导建设方向。

2.把握学科方向建设(黄冈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年度考核级指标1.0),逐步构建办在革命老区大别山地区高校的优势学科特色,凸显红色基因,研究大别山精神,完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学科建设成果服务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黄冈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年度考核级指标2.0),达到符合学校建设“全省一流、全国知名”发展规划的生师比和博士比,培育系列代表性行业教师,培育省部级及以上优质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培育系列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

4.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黄冈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年度考核级指标3.0),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建设,开拓法学学科门类下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之下六个二级学科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点建设启动工作,提升本科和研究生招生质量,创建学位授予全覆盖激励机制。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代表性课程,加强省部级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争取获批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认证专业。形成具有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冲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在校生发表核心及以上科研论文和参加各类竞赛、展演、创作设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数量有更大提升。出版各类优秀教材情况有较大提升,包涵马工程教材、国家级出版社教材、规划教材、实践类教材等。

5.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黄冈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年度考核级指标4.0),力争每年有国家级项目获批,省部级项目每年获批数稳步提升,科研经费稳步增长,科研奖励质量逐步提升,代表性学术著作和论文形成集群,成果转化和服务社会质量和数量均稳步提升。

6.改善学科环境与条件建设(黄冈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年度考核级指标5.0),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每年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年会不少于1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团队成员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和交流发言次数不断提升,邀请国际国内专家进行学科前沿讲座,加强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学科建设工作,力争冲击国家级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平台申报建设。

7.在国际国内全媒体上进行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成果宣传和汇报工作,展示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效、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最新成果、大别山精神研究最新成果等系列学科建设成就,在省内外乃至全国创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品牌。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交办其他相关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工作是一个综合体系,需要党建、教学、学生工作有效配合、融为一体、形成合力。

1.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处理好相关事务。

2.处理马克思主义学院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