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学习讲理论 内涵发展促实践 --——思修形策党支部召开八月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8-25浏览次数:190

2020年8月24日上午10:00至11:40,思修形策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7-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进行了八月主题党日活动。本次活动由党支部书记蔡潇同志主持,组织委员董夏兰同志和刘琼同志进行领学。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分为四项主要内容:1.蔡潇同志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部分“坚持以人民中心”内容;2.董夏兰同志领学《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弘扬勤俭节约美德 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公开信》;3.刘琼同志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4.党支部交流讨论。

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部分“坚持以人民中心”内容时,蔡潇同志简要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理论发展路径。从2012年11月,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始,到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为中心”的提出经过了一个理论酝酿阶段。自2016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的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到十九大“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表述,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成熟阶段。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显著优势之一,这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化发展,首次与国家治理相结合。2020年至今,在迎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人民生命安全重于泰山;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再升华。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则用了《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全体中国人都过上好日子》《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四个篇章来进行归纳,层层递进展现了从“以人民为中心”到“人民至上”的理论升华。最后,同志们共同学习了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发表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体会文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该文从人民至上、崇高信仰、历史自觉、问题导向、斗争精神、天下情怀六个方面进行阐述,指出“人民至上,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开创历史伟业,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

第二部分,组织委员董夏兰同志领学了两个文件:《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弘扬勤俭节约美德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公开信》。第一个文件是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内容,主题是“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领学带领下同志们共同学习了组织路线的重要性、抓好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抓好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等内容。第二个文件是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倡议弘扬勤俭节约的公开信,在领学人带领下,同志们共同阅读了公开信具体内容。

第三部分,党支部刘琼同志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领学人指出:《民法总则》共十一章(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附则),206条,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刘琼同志用几个生动的案例讲述了民法基本原则之公序良俗原则、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数据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三个方面的内容,用有限的时间让同志们深刻领会了民法典的基本精神。

第四部分,结合上述三个部分的学习内容,党支部蔡潇、董夏兰、刘琼、王贵东、夏雪、程小燕同志都谈了自己学习体会。同志们都认为,本次深度学习有真材实料,凝聚了领学人思考和总结,在相互学习中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政课教学实践都有助益,以后要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学习和讨论环节结束后,党支部安排了9-12月领学人并要求提前做好准备,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