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指导制度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29浏览次数:191

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由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担任,如遇特殊情况,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可从硕士生导师中指定论文指导教师。

二、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要高度负责。要从论文选题、开题、资料搜集和整理、论文写作与修改的全过程进行指导。

三、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该要求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防止学术不端情况发生。

四、研究生要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接受指导教师指导。

五、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要按照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地进行实质性修改。要求修改五次以上。符合要求的方能定稿。

六、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当面指导、集体指导、电话指导、电子邮件指导、短信指导等指导方式。

    七、对于没有履行职责的指导教师,经查实后,导师组可以随时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