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制度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29浏览次数:239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培养目标一致,选题来源于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以研究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为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对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改革与管理有一定价值。

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由导师组负责召开,应有教育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学位论文答辩前1年进行。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前1周,研究生须提交规定格式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会上,研究生应详细介绍论文选题依据、研究方案及论文大纲等内容,并针对导师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导师组依据研究生开题报告内容及开题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签署评议意见。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存入本人学业档案。

三、研究生应确保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原则上集中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月。

四、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也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形式。

五、学位论文质量标准参照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发的论文质量标准执行。

六、学位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

七、学位论文印制格式须符合《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提交论文评阅的学位论文须自行隐去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对于不符合印制要求的学位论文一律不组织论文评阅。

八、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所有提交的学位论文须接受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

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中,凡全文重合字数比例达到20%以上且未标注出处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评阅,论文作者应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修改,经导师书面同意且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论文评阅。凡全文重合字数比例在10%—20%之间者,可按时参加论文评阅,但须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修改并经导师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